“魔兽”争利不能损及消费者权益
网络游戏“魔兽世界”因行政审批而暂停,结果引发了玩家们在网络上人数逾万的“维权”行动。网游的付费用户,也应是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消费者。可此事的吊诡之处在于,玩家们似乎根本不知该找谁维权。找九城公司吧,人家声称“自己的代理已结束”;找网易吧,行政审批还没下来。究竟该找谁?
“变更运营权后批号需重新申报”之类规定早已发布。未修改前,当然必须遵守。因此此事关注的核心,仍是消费者与服务者之间的合同关系问题。服务者在收取了费用的情况下,现在不能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当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尤其是,因为行政审批而不能开服,并非什么“不可抗力因素”,相反,这属于因逐利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因行政审批而停服的结果,正是由于开发商和运营商对商业利益的过度追逐而导致的,商家在追逐更高商业利益之前,有没有考虑过玩家的利益呢?
美国的暴雪公司,既是最大的利益获得者,同时也应是最大的责任承担者。它没有理由不对因其变更运营商而权益受损的中国玩家做出道歉和赔偿。而作为直接与玩家签订合同的前任运营商,九城公司在未征得付费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对用户的债务关系转让给了另一家公司,当属违约行为无疑。至于网易一方,在尚未通过文化部门行政审批的情况下,就开始兜售点卡,肯定违背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而售出点卡又不能提供服务,更是对消费者的明显违约。
因为网络游戏的特殊性,舆论一直存有争议。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否定玩家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合法行为。相反,我们应支持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努力,因为在这一新潮维权行为的背后,实际沉积的仍旧是“商家逐利打架消费者受损吃亏”的老套故事情节――在这一点上,我们需要大声疾呼:凭什么最后受伤的总是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