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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消费维权新体系 建3565家“公平站”

时间:2009-10-28 来源:  作者:

昨日上午,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召开“消费争议和解示范企业”工作会议,与15家企业现场签署了第二批“消费争议和解示范企业”协议。

  为总结消费维权“进企业、进社区”成功经验,进一步推动全市消费维权体系建设,会上表彰了深圳岁宝百货有限公司、深圳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市机场有限公司、天虹商场、索尼(中国)深圳分公司、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等12家首批创建的“消费争议和解示范企业”,并与深圳市邮政局、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联想(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深圳美的空调销售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签署了第二批“消费争议和解示范企业”协议。

  “实行消费争议和解在先,可以把消费纠纷解决在源头,密切了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深圳岁宝百货营运副总监刘利新说,岁宝百货探索出了“提前热身”和解法、“真诚感化”和解法、“多方增援”和解法等工作方法,并率先推出岁宝百货“先行赔付”制度,设立争议和解“诚信基金”,使消费纠纷得以快速解决,为企业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社会信誉。

  2007年11月,深圳市消委会倡议开展创建“消费争议和解示范企业”活动,首批20家示范企业不断强化社会责任,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实现了“有责投诉不出门”,在全市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截至2009年6月,全市商场、超市、专业市场、集贸市场、机场、银行保险等10多个行业的企业设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3565家,共处理工商部门通过12315网络分派的消费者申诉61692件,和解成功率达到80.5%,被消费者称为“公平站”、“便民站”。其中,首批20家“和解示范企业”从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共“和解”市消委会转办的消费者投诉件1220宗,处理率为100%,解决成功率达到了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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