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瓶内有小虫10倍赔偿并道款
为表感激之情请朋友喝饮料,不料朋友却喝出一只小虫子,遭遇此事的消费者为此投诉到工商部门。经过工商人员耐心调解,经营者最终以10倍损失赔偿给消费者。
8月29日,象州县城区青年小王经人介绍认识一女朋友,为了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他花60元买了4瓶饮料招待刚认识的女朋友和介绍人等3人。大家拿来吸管,吮吸起饮料来,女朋友刚吸了几口,就吸不上饮料,取出吸管一看,发现有一只小虫堵塞住吸管,她大惊失色,差点没呕出来。小王4人非常气愤,于是找到经销商论理,经销商一会说是小王他们有意放进去的,一会儿说愿赔2瓶饮料的经济损失,小王4人无奈只好到工商部门投诉。工商人员找来经销商,经销商却说小王等人串通想敲诈他,小王女朋友急忙作证,说他们初次见面,互有好感,不可能也没必要串通敲诈他,况且饮料是密封的,虫子根本放不进去。工商人员细看那小虫,已死去多日,估计是生产商在生产时,不小心灌装进去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销商有赔偿损失的责任,在工商人员的耐心调解下,经销商同意按照10倍(即150元)损失赔偿给小王,并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