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瓶爆炸消费者获赔
时间:2009-10-28 来源: 作者:
记者昨天从都匀市工商部门获悉,一名消费者在酒店就餐时,因啤酒瓶发生爆炸导致腿部受伤,后在工商部门的介入下,获得了近千元的赔偿。
据介绍,9月18日,都匀市消费者周某到育英巷工商所投诉,称于8月24日晚7时在市内某酒店吃状元酒时,身边的啤酒瓶突然爆炸造成脚踝受伤,要求酒店赔偿。酒店老板立即找到该品牌啤酒经销商协商,但三方在为期近一个月的协商中仍就赔偿金额达不成协议,遂投诉到当地工商部门。
据悉,消费者提出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共1500元。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三方最终达成协议:由经销商赔偿周某各种费用计9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