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汽车国家抽查结果喜中带忧
时间:2009-11-25 来源: 作者:
为促进低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低速汽车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河北、山西、江苏、浙江、江西、福建、山东、河南、四川、安徽、广西等11个省、自治区28家企业生产的28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2.9%。抽查结果体现了业内人士的两点共识:一是连续多年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产品质量保持稳定;二是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整车标志、图形和文字标志不符合标准规定。国家强制性标准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低速汽车产品标牌内容应规范齐全,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编号打刻位置应在说明书中指明,三轮汽车的变速杆、手柄和开关等操纵机构应有耐久性标志明确标明其功能等。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标牌内容不全,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编号位置与说明书指明位置不符,灯具开关无图形和文字标志等。
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一拖集团临海车辆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是此次低速汽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企业。山西卓里集团有限公司和汝南县广源车辆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则在抽查中被认定质量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