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曝光10批次不合格灯具 8款产自中山
时间:2009-11-24 来源: 作者:
山西省质监局近日通报2009年第三季度部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据了解,在可移式灯具类别,有10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8批次产自中山。此次共对20个批次的可移式灯具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10个批次,合格率为50%。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防触电保护不符合标准要求。国家新标准已明令取消0类灯具,因为0类灯具仅依靠基本绝缘作为防触电保护,如果基本绝缘失效,就容易产生触电危险。此次抽查中,仍有部分企业生产0类灯具,为消费者的安全使用留下了隐患。
内外布线的截面积小于标准规定要求。灯具内部布线的截面积应≥0.4mm2,外部布线截面积应≥0.5mm2或≥0.75mm2(依据灯具质量,电流及电源线长的不同而定),此次抽查中有10家企业的灯具达不到标准要求,极易导致电源线短路进而引发火灾事故。
外部接线(软线固定架)不符合标准要求。由于可移式灯具在正常使用中要经常移动位置,使得电源线要经受各种应力,包括拧绞以及拉力。为了消除应力和拧绞,要求软线应配有软线固定架,本次抽查中部分产品未装软线固定装置,易使软线绝缘皮磨损或脱落从而使带电线体外露,极易造成触电事故。
结构(走线槽)不符合标准要求。标准要求灯具内部的走线槽应光滑,没有可能磨损导线绝缘层的锐边、毛口等。本次抽查中发现部分灯具走线槽的金属管端口未加防护套,使走线与金属管端口锐边接触,极易损伤走线绝缘皮造成带电部件外露。
标记不规范。主要是部分产品的标识标注不正确不规范,缺少标准要求的必要的说明及警示语,影响消费者正常的安全使用。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一些企业规模小,大都是作坊式拼装型企业,工艺落实,技术含量较低;有的企业质量意识淡薄,不能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