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生产年份“2011”年?
市民董先生称,他在永强一超市购买了一瓶正点牌杀虫气雾剂,根据瓶身上的提示,他发现瓶底的生产日期竟是2011年3月3日。
董先生说,几天前他购买了一瓶红色外包装的正点牌杀虫气雾剂,在查看生产日期时,他看到瓶身上标注“生产日期及批号见罐底”、“有效期二年”等字样,而在罐底,他看到了两行字母和数字,分别为“09ZDMA22”和“20110303”。董先生说,他的第一反应就是一行是生产批号,另一行是生产日期,这不是骗人吗?“我后来拨打瓶身上的电话,对方说2011年是有效日期,不管瓶身怎么写,反正他们就是这样标注的。”对于对方这样的回复,董先生认为有误导嫌疑。
5月31日,记者联系上了正点牌杀虫气雾剂的生产厂家——位于我省金华市的浙江正点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说,他们该款气雾剂的外包装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09ZDMA22”中的“09”就是生产年份,而“20110303”是使用有效期限,在他们的外包装样本中,除了有“生产日期及批号见罐底”、“有效期二年”的字样外,其实还有标注“有效日期见罐底”的字样,但经选择,他们去掉了“有效日期见罐底”的字样,认为2011年明显不是生产日期,消费者应可理解。
按照该公司工作人员的说法,那如果过了2011年3月,但消费者将该日期理解为生产日期而继续使用,那不就是误导消费者了么?对此,该名工作人员称没有考虑到这些,但绝不是想误导消费者。
温州市工商局消保处工作人员称,此事具体情况还需作进一步调查才能判断,但至少气雾剂上的这种标注方式是不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