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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电表做手脚开发商成功追偿

时间:2009-10-28 来源:  作者:

小区开发商与电力公司结算了小区全部电费后,发现一户业主的电表读数有异,进而查出该户电表被做过手脚。开发商向业主索要电费差价未果诉到了法院。上海一中院昨日对这起开发商诉业主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作出终审判决,该名小业主需赔偿开发商已代付的电费。

  本市中山南二路上某小区某室是徐远和案外人徐雷名下房产,长峰房地产开发公司则为该小区的开发商。由于该小区房屋多为办公用房,电力公司以长峰房产为一户供电的结算单位,长峰房产再根据各户电表读数向业主收费。

  2008年7月,长峰房产发现徐远家的电表读数明显低于正常值,遂于7月8日在系争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业委会的见证下,对徐远家的电表进行了检查,发现电表电源线较热而电表走字特别慢,把电表外罩拆下后,发现电表的内接桩头做了手脚,致使电表走字缓慢、计量减少。

  当日,长峰房产为徐远家更换了电表,徐远对此予以确认。更换电表后,徐远家电表读数明显增加。长峰房产为替徐远多付的电费与徐远进行交涉无果,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徐远赔偿损失32000余元。一审法院审理后,酌定徐远需赔偿长峰房产12436.70元。徐远不服上诉。

  一中院审理认为,在收取电费过程中,长峰房产每月存在差额损失。根据长峰房产提供的相关证据,可以证明徐远所有的房屋电表经擅自改装,致使电表读数减缓,以达到少付电费的目的,从而导致长峰房产的利益受损。结合各项证据,应认定徐远确存在一定阶段的侵权事实。虽然窃电时间无法明确,但一审根据《供电营业规则》计算的数额并无不当,遂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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