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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劣药 害人又害己

时间:2009-10-21 来源:  作者:

  (成名)日前,响水县农林局已将响水镇东园居委会销售假劣稻田除草剂、给群众财产带来严重损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殷某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今年7月13日,该县农林局接到群众举报,经济开发区等地农民的水稻因使用深圳市福尔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稻田草克”(36%苄二氯)除草剂造成严重药害。

  随后,该局便组织由农业执法大队、植保站、粮油站和土肥站等单位人员参加的专家组,对假劣除草剂和黄圩镇、开发区境内因使用该除草剂的田块受害情况进行调查鉴定,并于7月17日立案。

  经查,标签标注由深圳市福尔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稻田草克”除草剂,系冒用上海绿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临时登记证号(LS981375)的产品。

  殷某系个体经营,没有固定门面,其营业执照于今年3月到期,也没有年审,主要营销方式是送货下乡。

  另据调查,使用这种除草剂大致在7月5日左右(水稻三叶期),使用后5天即呈现出受害症状,秧苗停止生长,根系发黄变黑,叶片黄化,严重的逐渐枯死;整个受害面积约1114亩,因减收或失收造成的损失,初步估计在50万元左右。

  鉴于殷某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给群众造成的损失也比较巨大,县农林局决定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目前,“稻田草克”(36%苄二氯)已送江苏省农产品检测中心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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